(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宫宇飞主持,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A股和H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参会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同意股份数占99.98%;二是《关于为雄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中长期债务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样获有效通过,同意股份数占99.98%。A股中小投资者对两项议案的反对票均超过同意票。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