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审查,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任职资格,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激励计划实施目的。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该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