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综合治理项目计提预计负债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42%,反对占1.0407%,弃权占0.1051%。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同意率为84.745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