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布有关出售目标公司之主要交易)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22)与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97)联合宣布,于2026年7月16日,卖方位元堂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莱汇有限公司与买方深圳市鸿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冠尊(深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目标公司持有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一幅土地及厂房、宿舍楼物业,出售代价为人民币99,800,000元(约115,440,000港元),将分两期支付,并设保留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于公证处监管账户两年。交易构成宏安及位元堂各自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宏安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批交易,位元堂则获控股股东Rich Time Strategy Limited书面批准,可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宏安及位元堂的综合财务报表。交易尚需满足多项完成前责任及条件,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