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涵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市场水平相适应,责权利统一,薪酬与考核、奖惩挂钩等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内部董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按股东会通过的方案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并与公司及个人绩效挂钩。公司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组织实施,董事或其联系人在涉及自身评价或薪酬讨论时需回避。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薪酬体系,并在财务报告重述或董事高管存在过错时,对已发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追回。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