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0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99.8488%,反对占0.1402%,弃权占0.0109%。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