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为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45)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人士为本人╱吾等之代表,出席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香港九龙站柯士甸道西1号香港W酒店7楼3号及5号厅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就以下决议案投票:
-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之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数师报告;
- 批准派发该年度之末期股息;
- (a) 重选罗其美女士为执行董事;(b) 重选罗慕玲女士为非执行董事;(c) 重选罗德承先生为非执行董事;(d) 重选黎中山先生为执行董事;(e) 釐定董事酬金;
- 重新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厘定其酬金;
-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额外股份;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股份;C. 将购回股份数目加入可发行股份额度;D. 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向罗友礼先生授予购股权;E. 批准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陆博涛先生授予股份奖励。
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举行前四十八小时交回股份登记处或公司注册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