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将其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本次质押为其配偶吴玉花女士的股份质押提供补充质押。截至2026年7月14日,郑有水先生累计质押股份93,42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37.98%。郑有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2%,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6.90%。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