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泰新光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