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诉请公司清偿欠款19,570,405.24元,并支付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10%或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标准。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