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高端液压部件智能化升级、智能移动机器人制造基地及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部分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恒达智控,其少数股东不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由上市公司以贷款方式投入资金,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同时更新了发行人子公司类金融业务合规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