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梦云))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梦云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重大业务往来收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