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梦云))
吴梦云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她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她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并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资质。她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