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持有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截至公告日,武汉华侨城对首茂城公司尚未收回的股东借款本金为106,094.90万元,该笔款项已于2026年7月11日到期,到期日前不计息,到期日后按年化6%计息。首茂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6,828.72万元,负债总额为351,257.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571.46万元,净利润为-23,266.40万元。公司已就逾期款项开展风险评估,将保留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偿的权利,并在款项收回前不再新增财务资助。本次逾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74%,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