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就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5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24%。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