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并核实,确认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确认无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