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13)根據其經修訂及重列之組織章程細則第166條,董事會有權沒收宣派後六年仍未領取的股息,並將其撥歸公司。公告通知股東,以下兩項股息若於2026年8月14日仍未領取,將被沒收:
有權收取但尚未領取上述股息或尚未兌現股息單的股東,須於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聯絡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董事會由李澤鉅先生等成員組成,楊逸芝擔任公司秘書。本公告由董事會授權發布,日期為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