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医药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与12人,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