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的公告)
于2026年7月13日,澳能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83)、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新鸿业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与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协议,由该银行向鸿业及新鸿业提供总额最高达163,000,000港元的融资,包括循环贷款、银行透支及银行担保循环承诺,期限至2027年7月11日。融资协议规定,若郭先生或苏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主要管理层,将构成违约事件。一旦发生持续性违约,该银行有权取消承诺、宣布融资即时到期或要求支付,并行使相关权利。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在后续中期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信息。
释义部分明确:郭先生为郭林锡先生,现任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27%股份;苏先生为苏冠涛先生,现任行政总裁、董事会副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亦持有公司51.27%股份。鸿业及新鸿业均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