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就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股东112人,代表股份658,989,800股,占总股本的58.64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其中候选人王亮获同意票512,751,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7.8087%。中小投资者对王亮的同意票占其有效表决权的36.3891%。律师认为会议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