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七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减资程序、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独立董事职责、审计委员会职能、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559,000,023元,股份总数为559,000,023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