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黑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拟置入资产在辽宁、安徽、山东等地拥有多处采矿权及探矿权,铁矿资源控制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