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修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与新疆特变订立补充协议,修订现有新产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由人民币4亿元(不含税)上调至人民币9亿元(不含税)。此次修订是由于集团向新疆特变集团采购塔筒及光伏支架产品的预期交易额将超过原上限,现有额度不足以满足业务需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协议项下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81亿元,年度上限使用率达95.25%。董事会预计2026年下半年将继续通过招标方式从新疆特变采购产品,累计全年交易金额将达到人民币9亿元。除年度上限调整外,其他交易条款均保持不变。本次修订构成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财务顾问已获委任,相关通函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发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