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应制作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