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有关二零二六年融资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及 (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编号为CECFC综信[ ]第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不超过三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等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一年,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27年7月19日止。各笔授信业务的到期日原则上不超过授信期满后两年。乙方使用额度需逐笔申请,具体业务以另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措施包括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保证,以及黄石光谷、武汉光谷、青岛光谷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需经乙方控股公司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争议解决方式为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