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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涉及调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增加应收账款补偿范围、调整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期及延长实际控制人服务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调整为22,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等。对应收账款补偿设置两期补偿机制,补偿义务方需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王旭龙琦、邓浩瑜及利珀投资的股份解锁安排相应调整,服务期承诺延长至业绩承诺期满后48个月。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及相关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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