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未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少计提减值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应敏杰、张琴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庆一处以13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