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判决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案号(2026)浙民终98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亚中宁、公司上海分公司为被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