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越新能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经自查,对2022-2024年度所得税纳税额进行调整,需补缴企业所得税3,577.58万元,滞纳金1,259.09万元,合计4,836.67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已足额缴纳,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相关金额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影响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