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朱志荣、杜金为非独立董事,吴伟明、周凯、马新智为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