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事务的专门机构。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总体及专项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财务预算决算;监督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治理状况;研究并建议ESG相关事项;审阅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提供专业意见,但无表决权。会议记录由参会委员签名,并与其他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十年。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