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確保對經理層的有效監督,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規定,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審計委員會由三至五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過半數,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資格。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與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及內部控制,並就財務報告、會計政策變更、聘任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等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審計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能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相關審計報告及整改情況須同步報送委員會。公司須在披露年度報告時同步披露審計委員會年度履職情況,重大問題須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