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明確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負責制定並審核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與薪酬政策。委員會由三至七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設召集人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評價;審查薪酬政策與方案;建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金額;審議股份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及員工持股計劃;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的釐定。委員會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並應作記錄及保密。相關薪酬方案須報董事會審議,其中董事薪酬計劃還需提交股東會批准。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董事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