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本文件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Nexchip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章程(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信息披露机制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总股本为●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A股2,007,591,697股,H股●股。公司设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四个专门委员会。章程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利润分配原则(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股份回购与转让限制、关联担保审批权限等重要内容。同时明确了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本章程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