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超人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的澄清公告,内容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及委任,以及更改董事委员会之组成。本公司就委任陈观发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一事补充以下资料:陈观发先生已确认于其委任日期,在GEM上市规则第5.09(1)至(8)条所述各项因素下均属独立;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中并无过往或现有的财务或其他权益,亦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无任何关连;并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陈观发先生已于委任前就GEM上市规则项下对上市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适用规定取得法律意见,并理解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及义务,将尽力履行相关责任。本公司确认上述补充不影响原公告其他内容。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苏文斌先生及苏振辉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李家齐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比利先生、陈观发先生及徐国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