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恒誉兴尔持有公司股份4,139,779股,占公司总股本2.23%。本次质押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96.62%,占公司总股本2.16%。质押融资用于自身资金需求,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质押期限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9年6月26日。本次质押后,恒誉兴尔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4,0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的4.08%。恒誉兴尔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