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由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构成差异化分红。经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的影响小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