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函件 – (1)股东特别大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之发布通知以及(2)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新安排)
珠峰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5)通知各登记股东,有关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函、会议通知及委任表格(“本次公司通讯文件”)已分别于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everestgold.hk)发布,备有中英文版本。新登记股东将获寄送纸质版文件。公司已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电子化传讯规定,采用电子方式发布所有未来公司通讯,包括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知、通函及委任表格等。股东须自行查阅上述网站获取文件,公司将不再发送发布通知。为确保及时接收,建议股东通过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书面提交方式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接收电子版通讯。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涉及行动指示的文件(如投票表格、供股申请表等)将以纸质形式寄送。股东如欲继续收取纸质版公司通讯,须填写回条并寄回股份过户处,或发送邮件至cs@csmall.cn提出请求,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