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码头物流”)于2025年12月16日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丧失对码头物流的控制权,其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6年6月22日,码头物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出席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家,代表无担保债权总额1,213,838,380.18元。实际有效表决票5张,3项议案包括《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均未获通过,因同意债权人数量及债权金额占比未达《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法定标准。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意见调整方案并可能组织二次表决,或依法提请法院裁定。公司已对相关股权及应收款项足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