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合法合规,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