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因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理、处置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等内容。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和董事局均同意本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