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该意见书更新了公司主体资格、股本演变、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主要资产、重大债权债务等情况,并对审核问询函中的同业竞争、资产权属、行政处罚等问题进行了回复。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部分资产权属瑕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