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告)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7月8日與原有貸款銀行訂立一份補充協議,對原有40億港元、為期三年的定期貸款融資協議進行修訂。根據補充協議,新增一項違約事件:若在原融資期限內,任何直接或間接股東向本公司及本集團成員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本金總額(包括其後轉換為股權的部分)低於140億港元(或等值其他貨幣),即構成違約。一旦發生該違約事件,貸款銀行可終止承擔責任,且所有未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將立即到期。除上述修訂外,原融資協議其他條款維持不變。截至公告日,深業實益持有本公司約62.33%股權(合計約63.19%),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權益;現有股東貸款本金總額不少於140億港元。本公司將按上市規則第13.21條要求,在中期及年度報告中持續披露相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