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5518号〕,就张强等17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提出的再审申请。涉案金额为3172.55万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7月全额支付,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