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東方科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升投資決策的科學性與效益。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成員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由董事會主席或一定比例的獨立董事提名並經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董事會委任,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其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投資融資方案、資本運作及資產經營項目,並提出建議,同時對相關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以及承辦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委員會可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資料與資源,並須有成員出席股東會回應股東提問。決策程序方面,設立投資評審組負責前期材料審查與提案準備,戰略委員會審議後將結果提交董事會。會議召開需提前兩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現場或通訊方式進行,允許書面決議形式。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並須保密。本細則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涉及H股的部分於公司H股發行後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