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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盖新材(08090.HK):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委员会成员均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协调管理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检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审查关联交易及重大投资活动;评估风险管理与内控系统有效性;确保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协调;监督员工潜在不当行为;研究内部控制相关调查结果。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无执行董事参与的会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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