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发股份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稿),并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5,000.00万元,用于珠海、绍兴、成都等地多个房地产项目。发行对象为华发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