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港譽智慧城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GANGYU SMART URBAN SERVICES HOLDING 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并重列了其第四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该修订于2026年6月29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公司章程大纲明确了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宗旨、有限责任及股本等内容。公司法定股本为1亿港元,分为4亿股,每股面值0.25港元。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投资、贸易、不动产开发、金融服务、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并有权购买或出售资产、发行证券、提供担保及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组织章程细则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注销、催缴股款、没收、赎回及资本化等机制,同时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职权、投票程序、股息派发、核数师委任及公司清算等相关规则。公司允许电子方式召开会议及进行通知送达,并支持无纸化证券持有与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