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操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