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96.40万元。因辽宁一明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合计完成率为84.91%,未达承诺业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需履行补偿义务。截至公告日,补偿款项已全额到账,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本次补偿义务。